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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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许达哲2017年1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为了更好地服务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人民政府对省本级现行有效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下列4件规章,同时对下列17件规章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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