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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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家爽.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J].党政干部论坛,2013(2):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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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家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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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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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武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了通过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宜居武汉、文明武汉和幸福武汉,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战略目标。这‘三个中心”、‘三个武汉’为建设支点武汉、龙头武汉和跨越式发展的武汉描绘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也是全市人民对城市建设的热切期盼。然而,要将武汉建设成为立足中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国家中心城市,就必须先把武汉建设成为‘法治环境一流’的城市,以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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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心城市建设 法治环境 武汉市 环境服务 国家 商贸物流中心 制造业中心 跨越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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