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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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01号《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2月21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吴爱英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证机构的审批管理和执业监督,规范公证机构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证机构依照《公证法》和本办法设立。设立公证机构,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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