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在中小学设置法律常识课程的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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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美锟.探究在中小学设置法律常识课程的可行性[J].法制与社会,2010(12):247-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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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美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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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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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今,全社会都在加强法制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和普法活动。但是,针对中小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方式还停留于非定期的讲座和宣传,缺乏长期的课程设置和系统的教学安排。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日益受到重视,法律常识应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程,从而形成从小学到大学的渐进、科学、合理和完整的法制教育体系,确保公民从青少年时期树立法制观念,有利于依法治国大业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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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青少年 普法 法律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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