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
摘    要: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88号国务院令,公布《残疾人就业条例》。《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条例》对用人单位的责任、保障措施、就业服务、法律责任等做出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劳动  残疾人  就业  条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