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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摘    要: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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