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例胸腺增生的法医学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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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耀斌,梁冬新.两例胸腺增生的法医学检验[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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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耀斌 梁冬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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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广西柳州54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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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医学的首要任务是解决死者的死亡原因,特别是在猝死的案件中,由于死亡过程较短,常常被家属怀疑是他杀案件,这给法医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虽然大部分通过全面系统的尸体解剖可以发现致命性的损伤或者疾病,但仍有一部分不能发现明显的致命性损伤或疾病,这成为法医工作的难点。笔者试图通过两例胸腺增生的尸检来分析影响个体死亡的因素。一、案例资料案例一:死者王某某,男,34岁,2005年8月16日晚与一女子入住市某酒店10-06号房,次日13时该女子发现王东舵死亡遂报案。现场物品摆放整齐,无明显翻动痕迹。尸体位于靠窗户侧床铺上,呈俯卧位,死者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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