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国合商业主渠道的客观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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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涛.再论国合商业主渠道的客观必要性[J].求索,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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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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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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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这意味着既有与国际市场经济共同的特点,同时又带有中国具体国情下的特点。因此,我们不能一切照搬资本主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而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具体研究中国在实现四个现代化中对流通领域的客观要求。笔者认为这至少应包括下述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 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对流通领域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五大确定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所有制结构方面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这意味着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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