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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公司侵犯大学生 姓名权被判赔偿
引用本文:吴柳锋,李东阳.影视公司侵犯大学生 姓名权被判赔偿[J].北京支部生活,2014(7):59-59.
作者姓名:吴柳锋  李东阳
摘    要:顾明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家境比较困难。当他家人向政府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费时,却被告知不具备申领的资格,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显示,小顾从2012年起每月都在一家影视公司领取3500元工资。顾明遂将影视公司告上法庭。

关 键 词:在校大学生  影视公司  姓名权  赔偿  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经济状况  政府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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