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例杀人后自杀案检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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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甘海耀.59例杀人后自杀案检验分析[J].刑事技术,2001(1):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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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甘海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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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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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法医检案中,经常遇到有两具或两具以上的尸体共存的案件,其中部分为杀人后或杀人的同时在杀人现场或附近进行自杀,它兼有他杀和自杀的特点,有其特殊性和一定规律性。笔者结合59例尸检资料,对杀人后自杀案分析如下。1资料分析1.1资料来源资料来源于信阳市1986年~1998年间发生的经法医检验的案件59例,其中杀人与自杀均既遂34例,杀人既遂自杀未遂21例,杀人未遂自杀既遂和杀人与自杀均未遂各2例。1.2受害者一般情况59例中受害者共97人(男36例,女61例),82例被害身亡,8例经抢救脱险,无生命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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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杀案 犯罪嫌疑人 尸体检验 法医学鉴定 |
修稿时间: | 1999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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