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犯的正犯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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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陶沙.义务犯的正犯原理[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5(4):3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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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陶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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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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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2015年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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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义务犯是一种有别于支配犯的独立正犯形态。义务犯之义务是一种专属于义务主体的积极义务,该义务未必是来自于刑法之外的先刑法义务。一方面,义务犯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一是能够克服传统理论对身份犯处理的误区,并赋予身份性构成要件以特殊的地位;二是弥补传统支配犯理论在处理不作为犯上的不足,并为解决不作为犯中的理论难题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义务犯走向过度保护法益的消极面,也要对义务犯的适用空间进行合理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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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义务犯 积极义务 正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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