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德国有限公司经理人缔约上过失责任于我国之借鉴——读李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人的缔约上过失责任》有感
引用本文:梅芬.德国有限公司经理人缔约上过失责任于我国之借鉴——读李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人的缔约上过失责任》有感[J].法制与社会,2007(7).
作者姓名:梅芬
摘    要:按照公司法人人格独立以及代表或代理理论,经理人在代表或代理权限内的行为后果直接归于公司,而在德国法却曾出现对这种传统理论的突破——经理人缔约过失责任。它与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目的上异曲同工之处,仍有比较分析的余地。

关 键 词:经理人  缔约过失责任  公司人格否认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