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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辨析
引用本文:武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辨析[J].江淮法治,2011(3):55-56.
作者姓名:武春
摘    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都要形成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不少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审议意见中,标题或内容都有类似“人大常委会对某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提法,笔者认为这种提法欠妥。正确的提法应加上“组成人员”四个字.类似“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某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 键 词:人大常委会  审议意见  组成人员  “一府两院”  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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