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反宪政的错误观点——兼论宪政概念的科学内涵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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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步云,张秋航.驳反宪政的错误观点——兼论宪政概念的科学内涵及意义[J].环球法律评论,2013,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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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步云 张秋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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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与教育中心 2. 湖南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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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段时间以来,有些人公开或不公开的反对宪政,并错误影响到决策部门.我们要实现法治,就要毫不含糊地坚持宪政理论和原则.宪政是个科学的概念,内涵包括人民民主、依法治国、人权保障与宪法至上四个要素.民主、法治、人权是宪政这一现代进步政治形态的实体内容;宪法至上,是宪政的形式要件.中国进入改革开放新时代以来,我国在宪政建设方面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就,但仍然任重而道远.本文对以王一程与陈红太两位教授为代表的有关宪政概念科学内涵的八点质疑,一一作了回答,驳斥了反宪政的错误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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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政 程序民主 有限政府 在野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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