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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写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之际
引用本文:本刊评论员.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写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之际[J].中国机关后勤,2008(9):9-9.
作者姓名:本刊评论员
作者单位:《中国机关后勤》评论员
摘    要:8月1日,温家宝总理签发国务院第531号令,颁布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专门性行政法规,是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配套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公共机构用能行为,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 键 词:公共机构  《条例》  节能工作  《节约能源法》  温家宝总理  新中国成立  行政法规  配套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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