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介绍修改后的《上海市工会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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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贤.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介绍修改后的《上海市工会条例》[J].上海人大月刊,2002(10):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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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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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海市工会条例》于1995年2月8日由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并于199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过一次修改。条例施行以来,在规范本市工会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本市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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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会工作 《上海市工会条例》 中国 法律地位 劳动关系 三方协商机制 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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