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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立法必须回归公益——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
引用本文:张墨宁.公路收费立法必须回归公益——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J].南风窗,2011(16):42-43.
作者姓名:张墨宁
摘    要:无论从现实还是理念层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都已经不合时宜了。过去几年,中国的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里程的增加非常迅速,道路的增加使路网逐渐扩大,也就是说,该条例所要调节的对象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建路与收钱的矛盾也越来越大。

关 键 词:收费公路  公路里程  管理条例  公路收费  高速公路  收费标准  北京大学  公路法  回归  公路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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