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收费立法必须回归公益——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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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墨宁.公路收费立法必须回归公益——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J].南风窗,2011(16):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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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墨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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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论从现实还是理念层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都已经不合时宜了。过去几年,中国的高速公路和收费公路里程的增加非常迅速,道路的增加使路网逐渐扩大,也就是说,该条例所要调节的对象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建路与收钱的矛盾也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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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收费公路 公路里程 管理条例 公路收费 高速公路 收费标准 北京大学 公路法 回归 公路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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