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应注意“五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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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云水.预防职务犯罪应注意“五防”[J].中国检察官,2002(4):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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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云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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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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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防止将检察机关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唯一主体,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预防机制 党和国家有关的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国有企业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刑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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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防职务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政府组织 群众组织 《刑法》 单纯 社会团体 部门 国有企业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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