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赎刑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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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维荣.两汉赎刑考[J].法律科学,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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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维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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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赎刑是我国古代重要刑罚之一,大约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最早的赎刑是以金(铜)抵销过失犯罪,如《尚书·舜典》日:“金作赎刑”,郑注:“意善功恶,使出金赎罪。”《尚书·吕刑》对出金数额作了详细的规定。后来,使用赎刑的范围扩大,用以抵罪的物品种类也有所增加。《国语·齐语》就曾提到管仲“制重罪赎以犀甲,轻罪赎以鞼盾。” 值得注意的是“赎”和“赎刑”的涵义并不相同。赎者,《说文》释为“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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