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村民自治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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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宇联.三秦村民自治潮[J].中国民政,19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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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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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8年仲夏,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试行,法律的核心是让9亿农民民主选举村干部、民主决策村中重大事项、民主管理村中一切事务、民主监督村委会和村干部的工作,让农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陕西省,几千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三秦农民和全国农民一样,政治生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八十岁的老翁感慨万千:“了不得,土改后,我家人人有份田,老几辈的愿望在我手上实现了,我满意得不知怎样感谢共产党。而今.又让咱自己管自己的事情…五十岁的汉子则不以然:“你们这辈拉过长工的人要求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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