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经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瓶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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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霓.突破经济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瓶颈[J].法制与社会,20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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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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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法政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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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济法以社会为本位,所以经济公益诉讼制度是解决经济法纠纷的主要诉讼法律制度。本文主要从经济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结合经济公益诉讼的特殊性,指出我国传统诉讼理论在诉讼主体资格方面的不足,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提出扩大经济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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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扩大 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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