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机构”人员职务犯罪现象应引起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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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玲.“临时机构”人员职务犯罪现象应引起重视[J].法制与社会,2012(16):188+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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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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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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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为推动某项工作的完成,一些地方政府以"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小组"等名义,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了大量临时机构,赋予其一些凌驾于法律和行政之上的特权,以便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管理。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各类临时机构层出不穷,加之管理制度的缺失,其工作人员犯罪现象也呈逐年增多趋势,严重地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应引起各地政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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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临时性 机构 职务犯罪 引起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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