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诚信以及政府的社会信用建设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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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康之.论政府诚信以及政府的社会信用建设功能[J].理论与改革,2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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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康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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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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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做人要讲诚信,政府也要讲诚信。在整个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政府都不能够做到诚信。现在,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对政府诚信的问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新时期的政府只有努力做到诚信并建立起与社会、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关系,才能在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政府在自己做到诚信的同时,还需要为整个社会建立起信用体系,提供信用秩序,这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政府除了需要通过直接的行政行为为社会提供信用秩序之外,更需要建立起稳定的信用法律制度体系,即通过法律制度的途径为社会提供信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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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诚信 信用 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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