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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克制”——律师业精神使命和良性发展之逻备斯
引用本文:朱祖飞.“自我克制”——律师业精神使命和良性发展之逻备斯[J].法治研究,2009(1):97-101.
作者姓名:朱祖飞
作者单位: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
摘    要:当代社会,物质功利主义兴起,律师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理想困惑,出现种种职业道德缺乏的问题。本文试图从人类意识相对自主性和独立性角度出发.提出律师职业共同体主体性的重要性,重述律师业的价值在于:捍卫法律正义,从而得出律师自我克制的意义和必要性。

关 键 词:绝对物质  精神价值  法律正义  自我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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