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缺失 村官成“巨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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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倩.制度缺失 村官成“巨贪”[J].党的生活(河南),2007(6):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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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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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村官犯罪案件逐年上升,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已经成为破坏农村社会和谐的毒瘤。村官腐败案涉及的款物主要有救灾、抢险、扶贫、防汛、土地和工程补偿款等,这既阻碍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又激化了干群矛盾,因此易引发群体上访事件。
村官腐败现象严重,除了村官的主观原因外,管理制度缺失、司法关注度不够也是重要原因。我国建立村民自治制度时间不长,如何在确保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落实对村官权力的有效制约还缺乏经验,村委会权力行使在许多地方处于失控状态。司法机关往往对村官违法犯罪行为不够重视,或者因为查处难度大而使一些问题从轻处罚,甚至不了了之,放纵和助长了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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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制度缺失 村官 村民自治制度 违法犯罪行为 农村社会和谐 集体经济发展 权力行使 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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