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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职业的共同精神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维护司法公正
引用本文:黄松有.以法律职业的共同精神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维护司法公正[J].中国司法,2004(4):11-11.
作者姓名:黄松有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摘    要: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中央领导同志十分重视政法队伍建设,最近,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又作出了重要的批示。这既是对律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也是对整个政法队伍建设的期望,更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要求。人民法院坚决拥护中央领导同志的这些重要批示,并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 一、对法官、检察官、律师提出统一的职业标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工程 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法律职业的统一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根据统一的法律职业要求,法官和律师都应当以法律作为基本的行为准则,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在这个统一的法律职业中,法官、检察官、律师,分别行使不同的职

关 键 词:法律职业  共同精神  司法公正  律师素质  司法行政机关

Standardiz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judges and lawyers by the common spirit of the legal practitioners and safeguarding the fairness of justic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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