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间房屋应属谁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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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贞韶
,冯友章.这两间房屋应属谁所有[J].法学,19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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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贞韶 冯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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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一九三三年史某被其在外经商的叔父母史××、王××收为养子,双方家长达成协议,并举行过收养仪式。在此以前,史、王还领来史妹作养女。开始时,史某被寄养在生母处,生活费由史、王负担。一九三六年史、王即将他领至身边抚养。一九四二年史某进厂学徒,每月工资全部交给养父母。一九四五年史患病,临死时留下口头遗言:“原籍的两间平房归史某所有”。一九四六年史某因小事与养母发生口角,被赶出家门出外谋生。从此与其养母联系较少,但在结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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