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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等确权登记和抵押融资工作的意见
摘    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津党发2013]2号)精神,

关 键 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人民政府办公厅  天津市  融资工作  农业设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  都市现代农业  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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