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正确把握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总体上保持了"四个基本协调":一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基本协调;二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比重基本协调;三是房价的增长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基本协调;四是商品房市场供应结构与市场消费结构基本协调。商品房供应充足,房价基本合理,交易行为较为规范,市场秩序良好。但房地产市场仍然存在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偏低、个别区县商品房价格上涨较快,虚假广告、违规"放号"行为等问题,与国家的调控要求相比存在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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