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相关司局答读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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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民政部相关司局答读者问[J].中国民政,2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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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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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政部儿童福利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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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怎样成立新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答: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同年财政部、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83号),其中明确指出"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由民政部门主管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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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救助站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民政部门 机构编制 流浪乞讨人员 县级以上城市 生活无着 救助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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