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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变更登记的主要法律问题——董某某不服某县民政局行政登记行政诉讼案
引用本文:罗金川.社会组织变更登记的主要法律问题——董某某不服某县民政局行政登记行政诉讼案[J].中国民政,2022(3).
作者姓名:罗金川
摘    要:案情简要2015年,经某县民政局核准登记成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某老年公寓,该公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为范某某。某县民政局根据董某某经手递交的某老年公寓变更登记申请材料,于2018年3月20日将某老年公寓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中的负责人由范某某变更登记为董某某,并将该老年公寓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由范某某变更登记为董某某。

关 键 词:老年公寓  行政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  核准登记  法定代表人  变更登记  登记证书  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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