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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证法律控制
引用本文:宋杰.论公证法律控制[J].中国司法,2005(4):45-46.
作者姓名:宋杰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生,副研究员,武汉,430072
摘    要:公证是一种非诉讼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预防纠纷,防止诉讼。作为一种非诉讼法律制度,其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处于“排头兵”的地位。人们给予了公证这种地位,说明人们对公证制度所能和应该发挥的作用有很高的预期。但遗憾的是,与公证制度在其他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所实际发挥的

关 键 词:法律控制  诉讼法律制度  公证制度  发达国家  程序法  实体法  纠纷  作为

On the Legal Control of Public Notariz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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