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的适用及应注意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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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涛,王茜.罚金刑的适用及应注意的问题[J].律师世界,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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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涛 王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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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韩涛),山东天祥律师事务所(王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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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罚金刑的适用对象罚金型的适用对象是指罚金刑适用于那些类型的犯罪。老刑法适用罚金刑的对象较少,分则中共有20个条文,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占老刑法罚金刑的75%。而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几个单行刑事法规中所占比重较大。1988年《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人1990年《关于禁毒的规定》、《关于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95年《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挂罚金条文的有54个。新刑法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对象,新刑法共十章452条,除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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