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三年内实现“零拖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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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欣荣.内蒙古三年内实现“零拖欠”[J].思想工作,2005(1):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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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欣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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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晨报社 特约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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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切实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清欠工作顺利进行。截至去年年底,全区共清理2003年年底前拖欠的工程款33郾74亿元,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比例达到53郾6%。然而,清欠形势依旧不容乐观。近日,自治区副主席郝益东强调,今后,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三年内实现“零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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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内蒙古 农民工工资 拖欠工资行为 清欠工作 政府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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