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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解读(之六)
引用本文:周兆云,王晓萍.《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解读(之六)[J].今日民族,2006(8):61-62.
作者姓名:周兆云  王晓萍
摘    要: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关 键 词:云南  行政主管部门  直接责任人员  《民族区域自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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