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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营业维持与商事营业自由——两者在作为商法基本原则时的差异
引用本文:郭敬涛.商事营业维持与商事营业自由——两者在作为商法基本原则时的差异[J].法制与社会,2008(17).
作者姓名:郭敬涛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摘    要:本文从商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对商事营业维持和商事营业自由作为商法基本原则时所包含的精神和理念进行了比较和剖析,通过比较,旨在说明商事营业维持原则的合理性,更符合我国关于商业发展之要求,应采用商事营业维持而非商事营业自由原则。

关 键 词:商事营业维持  商事营业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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