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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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茜.论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J].法制与社会,20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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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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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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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确定了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的三分法,较符合司法精神医学理论及实践.然而,由于"精神病人"这一概念具有狭窄性与不确定性,大多数学者主张对其采取广义解释,同时存在少数反对扩张论者.本文指出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认定标准应坚持医学--法学标准,由法官最终决定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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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障碍者 精神病 刑事责任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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