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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钱供哥读大学”的少年犯考上大学
引用本文:梧槐.“偷钱供哥读大学”的少年犯考上大学[J].法制与经济,2003(10):24-27.
作者姓名:梧槐
摘    要:三年前,未满18周岁的他为供哥哥上大学,偷了别人的4万元现金,他被法院判处缓刑,成为多家媒体关注的焦点。被判刑后,未来的路该怎样走?他在法官的帮助下走进郑州的一所高中,一边学习,一边改造。 2003年8月20日,通过不懈力,他终于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一时间,中央电视台《讲述》拦目、河南各家媒体纷纷前去采访……

关 键 词:张鸿雁  沈丘县  张湾村  河南  少年犯  法官  庞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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