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诉交易制度及其在我国的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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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跃如.论辩诉交易制度及其在我国的构建[J].法律适用,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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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跃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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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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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辩诉交易制度,是20世纪以来在美国发展起来的一种 新的刑事诉讼模式。其从产生、发展到成为美国刑事 诉讼制度的基石,仅经历了短短半个世纪的时间。这种现象在美国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最近也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我国不宜引进辩诉交易制度,但也有人主张引进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最近甚至出现了类似的案例。1]本文拟对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发展过程及其体现的价值进行剖析,探讨我国建立辩诉交易制度的利弊,并对我国建立辩诉交易制度进行设计,旨在抛砖引玉,以期引起更广泛的讨论。 辩诉交易(plea bargaining),也称为辩诉谈判(plea negotia-tion),是产生并盛行于美国的一项刑事诉讼制度。它是指刑事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前,作为控诉方的检察官与被告方(一般通过律师)进行协商,以控诉方撤销指控、降格指控或要求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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