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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与环境税费制度改革
引用本文:徐丰果.循环经济与环境税费制度改革[J].求索,2008(2):35-37.
作者姓名:徐丰果
作者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湖南长沙410004
基金项目:湖南省重点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建设经费资助
摘    要:我国经济正在经历由传统的高能耗、高污染的线性型经济向减量化、再循环、再利用的循环型经济的转变。对循环经济的政策扶持,将主要依靠征税、收费等经济手段来实现。现行环境税费制度主要由排污收费和环境资源税组成,尚不能适应循环经济的要求,需进一步完善。环境税费制度改革应遵循公平、效益和有利于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原则,将排污收费统一纳入环境税,扩大环境税收范围,并由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履行征收工作,以便发挥环境税费制度在筹集环保资金、促进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优势,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关 键 词:循环经济  环境税费制度  环境税  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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