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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体中的情态动词“得”
引用本文:苏小妹.法律语体中的情态动词“得”[J].求索,2008(2):157-159.
作者姓名:苏小妹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天津300071
摘    要:真实的语言存在于一定的语言环境(即语体)中,我们有必要在一些特定的语境中来研究语言现象。本文考察了立法语体中情态动词“得”的使用情况,比较了两岸“得”使用的差异,以期对研究两岸的立法语言有所帮助。

关 键 词:立法语体  “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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