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对商标权取得原则和商标“反向假冒”的思考
引用本文:刘晓海.对商标权取得原则和商标“反向假冒”的思考[J].知识产权,1999,9(1):16-19.
作者姓名:刘晓海
摘    要:一商标权取得原则① 1.我国商标权注册取得原则的绝对性 按现行中国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这一条确立了我国商标权只有基于注册才能取得的原则。商标注册取得原则包括下列内容:用于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核准注册在先申请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核准注册在先使用的商标②;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核准注册由各申请人协商一致确定一申请人,核准注册该人的商标;如达不成协议,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一申请人,核准注册该人的商标③…

关 键 词:商标权  取得原则  商标反向假冒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