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也要进行合情性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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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中夷.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也要进行合情性审查[J].人大建设,2001(6):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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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中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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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法》规定.较大的市规定的地方性法规,既要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来决定是否立法.同时,也不能同上位法相抵触。换言之.也就是说。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既要合法,又要合情。对于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常委会在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时.是否应当对其合情性进行审查,《立法法》并无明确规定。本文试图对此问题作一粗浅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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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性法规 《立法法》 上位法 人大常委会 合法性 根据 审查 省级 规定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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