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时致残该谁赔偿——“两栖人”维权凸显法律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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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恒瑞.实习时致残该谁赔偿——“两栖人”维权凸显法律盲区[J].党建文汇,2008(8):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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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恒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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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出事时身份是学生,可出事地点却在实习单位;因工作受伤,却又不是单位的员工……这是近日在常州天宁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官司。官司审理中,实习生模糊的身份在维权时遭遇的难题,凸显了这一“两栖人”特殊人群损害赔偿的法律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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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习单位 损害赔偿 盲区 法律 维权 致残 特殊人群 实习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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