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值税改革中两种观点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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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慧慧,王桂玲.对增值税改革中两种观点的再认识[J].工会论坛,2005,11(5):75-7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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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慧慧 王桂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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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系 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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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税收理论界及业务部门对于增值税改革有两种观点,即扩大征收范围及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但在现行税制框架下,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会遇到诸多困难,而且较为理想的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条件尚不具备,增值税类型的选择不能一步到位,只能走次优选择的道路,也就是选择收入型作为今后增值税进一步改革的目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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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增值税 征收范围: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
文章编号: | 1008-6153(2005)05-007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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