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财产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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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云龙,殷连泽.该财产保险合同是否有效[J].山东审判,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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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云龙 殷连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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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云龙),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殷连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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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1995年1月22日,山东省龙口市某厂(下称A厂)与该市某保险公司(下称B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合同约定:A厂向B公司投企业财产险.总保险金额为3645803.00元,保险费为12760.31元,保险期限为1995年1月13日至1996年1月12日。同日,B公司向A厂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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