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参与受贿的认定和处理 |
| |
引用本文: | 夏炜.对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参与受贿的认定和处理[J].律师世界,1998(11). |
| |
作者姓名: | 夏炜 |
| |
作者单位: | 湖北省国家安全厅 |
| |
摘 要: | 1996年11月23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日照市市委书记王树文询私舞弊案、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依法判处王树文有期徒刑9年。同年12月2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并依法没收王树文和其妻徐峰丽受贿财物和非法所得人民币23万余元。纵观此案,在王树文的蜕化变质过程中,其妻子徐峰而起了不小的“催化”作用,王树文收受的大量财物中有许多就是通过徐峰南接收的。当前,众多的受贿案件主体都有国家工作人员家属的参与,有的工作人员明知自己家属收受了他人财物,甚至是二人共谋,一旦事发就称此乃家属所为,自己一概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