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解读 |
| |
引用本文: | 谭焕民,任学敏.《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解读[J].中国监察,2008(5):55-56. |
| |
作者姓名: | 谭焕民 任学敏 |
| |
摘 要: | 《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已经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审议通过,并于2007年12月25日由监察部令第13号公布施行。这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对于保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规范有序,切实保护水库移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刊特邀请中央纪委监察部法规室的同志对《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解读,供大家学习参考。
|
关 键 词: | 移民后期扶持 大中型水库 责任追究 基金征收 管理 中央纪委监察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