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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治精神和中国法治之路
引用本文:钱鸿猷.西方法治精神和中国法治之路[J].中外法学,1995(6):24-29.
作者姓名:钱鸿猷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摘    要:<正> 法治精神是西方政治法律文化的核心层的精神。西方社会的发展与法治精神休戚相关。中国传统政治法律文化是人治精神一贯到底。中国古代法家的“以法治国”’、“垂法而治”不是体现民主精神的法治观念,而是专制制度下把法律作为统治工具,仅仅区别于儒家学说的一种思想体系。社会主义的中国发生极端专制的“文革”决非偶然,这种“文革”,西方不可能发生。在中国这样一个历来缺乏法治精神传统的国度里寻找法治之路,需要我们的理论家拿出无畏的批判精神,需要我们的政治实践家的远见卓识。没有怀疑和批判,便不会有争鸣;没有观念的革命,便没有法治意识、法治环境。中国的法治不是一般意义的工程。它的目标既是制度的,也是意识的。这个工程要达到规模效应,首要的是精神的革命。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法治  亚里士多德  政治法律文化  法治精神  法治观念  西方法治  民主政治  中国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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