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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价值以人为本
引用本文:皋华萍,张爱菊.法的价值以人为本[J].人大研究,2003(12):25-25.
作者姓名:皋华萍  张爱菊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政法学院
摘    要:法律价值是一个十分古老而又新颖的法学命题。早在人类创制法或法律的时候 ,就开始了关于法或法律的价值思考。人类创制法或法律的行为 ,绝不是没有意义和目的的盲动。事实上 ,法学家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着法的价值。时至今日 ,法的价值多元化 ,比如秩序、自由、平等、人权、公正、效率等。但不论法的价值有多少 ,其中人文主义却是法的价值归宿 ,是法的本元价值。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 ,由于法律是人类千百年来社会实践的产物 ,是人的对象化活动的结果 ,它产生于人的精神活动 ,属于精神产品。所以 ,法的价值首先表征为人与法之间的需要与满足的…

关 键 词:法的价值  以人为本思想  法律价值  马克思主义  行为准则  人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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